关于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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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法发[2019]12号)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现有23名人民陪审员于2023年1月31日任期届满(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时,其参加审判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不再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名单如下: 严云飞 毛亚军 沈可珍 徐祖国 竺 旻 傅洪光 姜亲友 潘宇璐 吴云飞 孙建华 王秀梅 谢浩风 胡 珊 闻文波 董小平 沈 健 钟嘉兴 陈月玫 励翠英 周雪良 唐伟英 张县伟 李 杰 特此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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