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诉前对接工作,妥善化解涉疫旅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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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2020年初的新冠疫情对我区旅游行业影响巨大,产生大量因退团、停团而引发的涉疫旅游纠纷。据统计,鄞州区旅游行业因疫情影响产生退团、停团涉62365人,涉金额1.55亿元,鄞州区合计受理各平台、热线的退团退费旅游纠纷215件,在全市居于首位。如何妥善将涉疫旅游纠纷化解在诉前,成立当时面临的难题。 【案例内容】针对上述情况,我院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1.领导重视,提前介入。我院党组对涉疫情案件高度重视,在2月初即与区文广旅体局取得联络对接,了解涉疫旅游纠纷总体情况,共同商讨应对方案。并成立了以副院长为小组长,业务庭室、办公室共同参与的涉疫旅游纠纷处置小组。 2.建章立制,出台文件。为妥善应对因疫情导致的旅游纠纷,及时化解苗头性、趋势性、群体性涉诉问题,我院联合区文广旅体局出台《关于加强协作快速妥善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旅游纠纷的实施意见》,建立我院与区文广旅体局的联席会议和信息通报制度,共召开联席会议4次。 3.组建团队,参与调解。我院从业务庭室选取调解经验丰富的人员,组建调解团队,联合区文广旅体局共同参与涉疫旅游纠纷的调解工作。 4.加强普法,强化宣传。我院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加大对旅游纠纷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并及时提供咨询服务。通过“宁波鄞州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旅游纠纷及法律知识3次。 【案例效果】在我院与区文化旅体局的共同努力下,鄞州区涉及60000余人的涉疫旅游纠纷案件全部在诉前化解,无一进入诉讼程序。为表感谢,2020年7月28日,在区文广旅体局党委委员何华云、周立志带领下,中国国旅(宁波)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宁波万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宁波中青旅旅游有限公司等辖区内三家大型旅行社向我院送来锦旗一面。该批案的处理过程中,法院将支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效应对疫情和依法开展经营作为重要司法导向和重大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为诉源治理工作探索了积极的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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