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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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 2月4日在宁波市鄞州区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松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面对日益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和行政区划调整带来的机遇挑战,攻坚破难,砥砺奋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7546件,办结35068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11.04%和12.16%,收结案数位居全省前列、全市第一,诉讼标的总额142.69亿元。一线法官人均结案341.79件,同比上升37.77%。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1602件,审结1593件,同比分别下降36.60%和36.38%,判处罪犯234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06人。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强奸、涉黑涉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207件257人。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犯罪案件29件42人。审结网络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0件58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4件22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对932人依法判处缓刑。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为108名未聘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均指派律师辩护。 有效化解民商纠纷。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8623件,审结18616件,同比分别上升17.48%和25.30%,案件调撤率为72.69%。审结婚姻家庭、相邻纠纷、劳动就业、道路交通等领域的民生案件2399件,注重民生权益保护。审结买卖、租赁、借贷等合同纠纷案件6265件,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交易规则。审结金融借款、信用卡等金融类纠纷案件4353件,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审结侵犯知识产权案件444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破产案件审理常态化,受理破产案件61件。 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47件,审结389件,同比分别下降13.68%和9.95%。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3件,败诉率为5.91%,同比下降51.44%。会同相关部门创新行政争议联合调解机制,经协调后撤诉93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110件,裁定准予执行1107件。运用“裁执分离”模式清理国土领域非诉执行积案965件。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62.28%。推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通过败诉案件通报、联席会议、定期讲座等举措,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着力破解执行难题。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打响执行攻坚战。共受理执行案件15745件,执结13260件,同比分别上升9.12%和12.72%,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清偿率分别上升20.46%和31.18%。开展“亮剑”、“利剑”集中执行大会战,攻克一批“难案”、“骨头案”,营造执行攻坚的强大声势,其中涉及30余家小微企业租户、标的达1000万元的带租拍卖案被评为全省法院第二届精品执行案例。创新优化执行模式,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初步实现执行管理、执行指挥和执行协调的“三统一”。深化财产查控机制,与辖区主要银行、国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股权查控机制,织密防范规避债务的法网。强化失信惩戒和执行威慑,累计限制高消费、出入境3857人,司法拘留255人,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6人,努力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组织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消除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积极探索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理的做法,“执转破”立案22件。 二、服务保障大局,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融入中心工作。助力征地拆迁、“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有力推进,审结涉征地拆迁、“三改一拆”案件43件,为拓展优化区域发展空间提供司法保障。全力助推“全面剿灭劣v类水”工程和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判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6件8人,执结环保强制执行案件18件。依法支持军队改革,为涉军停偿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执结涉军停偿案件2件。 服务经济健康发展。树立“精准服务、平等保护”的价值导向,出台依法精准服务企业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通过走访调研、送法进企、个案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行为,预防降低法律风险。运用司法智慧,通过灵活实施财产保全、促成债务分期履行、债转股等方式,妥善处理涉企纠纷。稳妥处置“僵尸企业”,盘活土地、厂房等不动产价值13亿余元,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涉金融案件集中腾退专项行动,兑现金融债权35.19亿元,维护金融生态安全,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主流媒体均做了专题报道。 促进社会综合治理。积极拓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与区总工会、司法局、妇联、旅游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部门和行业组织建立诉调衔接机制,通过诉前引导委托调解1264件,司法确认调解协议583件。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处理来信来访553件次,化解348件次。全力以赴做好党的十九大、金砖国家峰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涉诉信访维稳工作。向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发送司法建议5份,反馈率100%,通过市级以上媒体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和法制宣传115篇次。 三、践行司法为民,满足公众司法需求 拓宽便民利民途径。深入实施法院机关、巡回审判点、人民法庭立案一体化机制,方便群众就近立案。大力推进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广网上立案、延伸立案、跨域立案、邮寄立案等立案方式,网上立案率达52.47%。改造升级诉讼服务中心,拓展智能导诉、文书送达、执行办事、评估鉴定等服务功能,满足公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推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的案件繁简分流改革,降低群众诉讼成本。设立律师工作日驻法院值班制度,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建立常态化司法救助机制,为符合条件的被害人和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60万元,缓、减、免诉讼费56.88万元。探索家事案件不公开审理、案后回访帮扶、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工作机制,运用圆桌式审判、客厅式调解、单面镜观察等方式,着力营造既尊重当事人隐私又有利于修复家庭关系的环境氛围。我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获得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确保司法阳光透明。进一步深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的公开,累计向当事人发送办案节点信息7万余条,公布裁判文书14527份,直播庭审330件。继续发挥网络司法拍卖优势,网拍率保持100%,平均溢价率50.29%,为当事人节约佣金8430.05万元。拓宽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发布微博220余条,推送微信电子报23期。优化外网栏目设计,收到群众在线留言131条,回复率和群众满意率分别为100%和95.42%。 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一流法院队伍 强化履职能力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省、市、区党代会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打通中梗阻、提升执行力”专项活动,举办入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不断强化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责任担当意识和团队凝聚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抓早抓小,积极落实整改市中院对我院司法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明纪律规矩,确保公正廉洁。积极推进实施“名院战略”,通过司法实务培训、岗位技能比武、办案攻坚竞赛等活动,着力提升法官的综合业务能力。加强审判实务调研和成果转化,获国家级奖项28篇,其中我院承担的《犯罪数额对定罪量刑影响的大数据分析》课题在全国法院重点调研课题评选中获评优秀,成为全省法院中唯一受最高法院通报表彰的基层法院。 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严格参照员额比例和法官入额标准,遴选第二批员额法官25名,充实一线办案力量。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科学组建审判团队62个,实行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团队相结合。建立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发挥院庭长带头办案的示范效应,院庭长办案11472件。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司法责任追究机制,明确细化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权力清单。制定实施法官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法官办案积极性。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行庭审实质化,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牢牢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司法底线。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政协、检察机关、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立案登记制改革执行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办结区“两会”建议提案4件。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陪审员共参审案件6464件,陪审率达99.86%。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贯彻全区律师工作会议精神,举办辖区律师代表恳谈会,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11次,接待各界群众参观访问178人次。 各位代表,2017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这些成绩和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办案压力持续加大,一定程度上影响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的提升。二是司法能力水平尚未完全适应改革要求,与公众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效与人民群众期待尚有距离,攻坚破难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四是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还需不断完善,各方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形成。 对此,我们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8年我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任务依然繁重,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扣新时代、新使命,适应新矛盾、新要求,紧紧围绕区委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大力实施“名城强区”战略,建设都市核心区、打造品质新鄞州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立足服务发展这一大局,提供依法精准的司法保障。牢固树立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的司法理念,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之中。紧紧围绕区委实施“名城强区”战略和“平安鄞州”建设等中心工作谋划思路、履行职能。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依法精准保障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推进。有效延伸司法职能,梳理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判并提出对策建议。依法惩处各类犯罪,妥善调处各类矛盾纠纷,重点审理好涉互联网金融、房地产、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领域的涉众型案件,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立足司法公信这一根本,提升公正高效的办案质效。坚持以质效促公信,针对行政区划调整后办案任务日益繁重、办案效率急需提升这一现状,教育引导法官牢记职业使命,增强责任担当和奉献意识,克服畏难、厌战情绪,凝心聚力多办案,一心一意办好案。加强审判监督管理,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抓手,约束法官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严控办案流程节点管理。通过释放团队办案潜力、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完善诉调对接以及落实以办案质效为导向的法官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等举措,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强化执行攻坚力度,确保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三是立足司法为民这一宗旨,深化便民利民的服务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深化“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畅通网上立案、延伸立案、跨域立案等立案途径,力争让100%的当事人最多跑一次,让50%以上的当事人一次也不用跑。不断完善诉讼服务功能,新建综合诉讼(调解)服务中心,构建集立案信访、执行办事、诉调对接、法律援助等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一站式的诉讼服务体系。申报增设福明人民法庭,方便行政区划调整后人民群众就近参与诉讼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针对“执行不能”的部分涉民生案件,探索建立司法援助保险制度。加强与司法行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的对接,推动完善全区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 四是立足改革创新这一核心,保持锐意进取的发展活力。坚持改革驱动、创新引领,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巩固和完善法官员额制、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和司法责任追究机制,实现放权与监督的有机统一。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深化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家事审判以及审判执行运行机制等改革举措。积极探索律师参与调解和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机制,减轻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的办案压力和事务性工作负担。坚持以信息化服务群众、服务法官的需求导向,全面推行“鄞州移动微法院”,打造涵盖立案、证据交换、材料送达、调解、执行等全流程的“掌上服务”移动办案诉讼平台。 五是立足队伍建设这一关键,锻造担当有为的鄞法铁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严纪律、强作风、提效能”保障发展行动,坚定全院干警的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以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为落脚点,深入推进司法业务能力建设,着力打造“名院”、“名庭”、“名案”,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规定,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引导干警坚持做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践行者、拥护者。 各位代表,2018年是我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都市核心区、打造品质新鄞州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始终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努力为我区奋力续写都市核心区品质新鄞州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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