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听取和审议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暨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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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司法监督,进一步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9月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并对部分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开展履职评议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通过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区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院”)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法官、检察官(以下简称“两官”)履职情况评议,进一步推动“两院”及“两官”牢固树立新时代新要求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检察职能,展示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为鄞州打造首善之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组织领导 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成立司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慧芳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徐卫成任副组长,法制和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监督重点 (一)区法院关于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包括但不限于: 1.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情况和实践经验; 2.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具体工作内容; 3.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发展。 (二)区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总体情况和实践经验; 2.控告申诉案件工作在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要求中发挥的作用; 3、控告申诉案件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 (三)被评议“两官”履职相关情况,主要包括: 1.政治和业务素质情况,是否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包括是否按照规定办理案件、履行相关职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等情况; 3.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情况,包括落实和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区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等情况; 4.勤政廉政情况,包括执行各项廉政制度规定的情况,执法办案是否存在不公不廉问题,有无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两官”履职评议对象 履职评议的对象为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入员额满3年且未评议过的法官、检察官。要求: 1.区法院被评议人数为6名,其中担任副院长或专委职务法官1名,业务庭负责人及其他员额法官5名。 2.区检察院被评议人数为4人,其中担任副检察长或专委职务检察官1名,部室负责人及其他员额检察官3名。 具体评议人员名单由区法院、区检察院自行确定,并于6月30日之前将名单报送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委并予以公布。 五、工作步骤 总体工作安排在6月-11月进行,分准备动员、调研评查、审议评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 (一)准备动员阶段(6月) 1.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委提出实施方案草案,经常委会领导审阅后,提交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并予以公布。 2.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委牵头成立调研组,被评议的“两官”开展自查自评并撰写近三年履职情况自查报告(任现职岗位未满三年的,按实际履职时间报告情况)。自查报告(履职情况报告)一般应包括履行法定职责和案件办理情况、廉洁自律和接受监督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 (二)调研评查阶段(6月-7月) 3.调研组赴区法院、区检察院,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通过听取分管领导、人事部门、相关庭处室工作人员意见等形式,详细了解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控告申诉案件工作主要成效、创新亮点等,了解掌握被评议“两官”政治素质、办案质量、工作效率、考评和廉洁自律等情况。(6-7月) 4.调研组采取座谈、走访等形式,向区委政法委、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和部分区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律师、案件当事人等听取“两院”关于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控告申诉案件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被评议“两官”的相关情况。(6-7月) 5.调研组查阅被评议“两官”近3年来主办的案件,每名被评议对象抽取10个案件,利用区法院智慧审管分析预警系统和区检察院办案系统两大数字平台,探索“两官”数字化履职评议模式;每名被评议对象抽取3个案件,通过观看庭审录像等进行查评。同时,根据“两院”安排,择机旁听被评议“两官”承办案件的公开庭审情况。(7月) (三)审议评议阶段(8月-9月) 6.“两院”分别形成关于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报告(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征求意见稿),被评议“两官”完成各自的履职情况报告(征求意见稿),送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征求意见。(8月10日前) 7.调研组汇总调研情况,结合“两院”相关专项工作情况报告和“两官”履职情况报告,形成区法院关于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暨“两官”履职评议调研情况报告(附被评议“两官”一人一表的履职评价表、案件抽查报告和两个数字平台相关工作指标)。(8月) 8.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区法院、区检察院、被评议“两官”以及调研组相关报告。(9月中旬) 9.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区法院关于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区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案件工作的报告,被评议“两官”作个人履职情况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邀请参会的部分人大代表对被评议“两官”进行评议,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确定评议结果。(9月下旬) 10.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情况和主任会议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两院”发送审议意见,向被评议“两官”反馈评议结果和评议意见并予以公布。(9月底) (四)整改落实阶段(10月-11月) 11.“两院”和被评议“两官”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意见,制定措施进行整改。(10月-11月) 12.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两院”有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研究被评议“两官”落实评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11月中下旬)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区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案件工作,并对部分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是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我区司法监督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也是“两院”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两院”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并结合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做出的《关于加强司法保障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定》,牢固树立“依法平等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精准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全力提升案件办理的司法质效,努力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执行力强的司法队伍。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调研,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积极配合,有序推进。“两院”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工作机构的监督工作,认真总结近年来本单位在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控告申诉案件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研究下步改进工作的具体举措,同时积极配合组织好“两官”履职评议的相关工作。被评议“两官”要把此次履职评议作为提升自身工作水平的契机,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真做好自评自查和整改工作,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加强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的有机结合,同步开展,齐抓并进,为常委会审议夯实基础。 (三)公正公开,务求实效。在“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被评议“两官”有关情况、评议等次等信息应在鄞州人大和鄞州法院、鄞州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公布,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全程监督,努力做到全过程“向人民报告”。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在充分监督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既要肯定被评议“两官”的工作成绩、客观准确地指出存在问题,又要着眼司法改革工作的具体需求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监督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加强督促整改力度,务求实效,努力推动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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