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法院执行法官垫款帮助被执行人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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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法院执行法官垫款帮助被执行人渡难关 鄞州法院于2019年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按约定半年扣划一次,并按2000元月的标准给付被执行人生活费。2020年春节前后,刚好是按照协议应予扣划并给付生活费的日子,因疫情防控需要,被执行人无法及时领取生活费。由于此次冻结系案件终本后线下操作,而宁波银行此时无法办理相关业务,承办人特事特办,向执行局局长汇报后先自行垫付生活费3000元给被执行人,解当事人的燃眉之急。该执行方式彰显了疫情防控期间法院执行工作对当事人的关爱,也获得了当事人由衷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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