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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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等。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含下辖人民法庭5个,事业单位审判保障服务中心1个)。 纳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4,884.95万元,支出总计14,884.9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减少241.42万元和136.45万元,下降1.6%和0.9%。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下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784.1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4,784.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784.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88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31.22万元,占80.83%;项目支出2,853.73万元,占19.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784.17万元,支出总计14,784.17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增加170.82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1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36%,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84.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2%。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0.82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84.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1,610.66万元,占78.53%;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433.33万元,占2.9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4.47万元,占5.98%;卫生健康(类)支出297.38万元,占2.0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558.33万元,占10.5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7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8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36%,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其中: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253万元,支出决算为821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中预算追加。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项(项)。年初预算为1239万元,支出决算为20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194万元,支出决算为11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陪审员经费减少。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年初预算为132万元,支出决算为4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案件执行差旅费减少。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21万元,支出决算为1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19万元,支出决算为107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9万元,支出决算为43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44万元,支出决算为22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退休人数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9万元,支出决算为43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5万元,支出决算为21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07万元,支出决算为19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社保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6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47万元,支出决算为155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31.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044.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986.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8.5万元,支出决算为73.62万元,完成预算的46.45%,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例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9.97万元,占95.04%,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65.53万元,下降48.36%,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车辆购置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占4.96%,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46万元,增长66.6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出国(境)安排。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69.97万元,完成预算的48.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车辆。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93万元,支出69.97万元,完成预算的75.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例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有车辆及派驻本单位车辆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完成预算的42.94%。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累计189人次。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例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宾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等支出。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65万元,主要用于除接待外宾外其他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等支出。15批次,累计189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021万元,支出决算为1,98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预算调整;比2020年度减少77.11万元,下降3.74%,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7.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0.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6.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7.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7.3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7.7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法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自评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92.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23%。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单位自评结果 法院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陪审员经费及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部门评价项目评价结果: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2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2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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